2013. 02. 05

2013年薪酬問卷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


調查期間︰2013年1月14日至1月28日 
調查方式︰通過電郵發給文專總會之合格會員 
收回問卷︰1003份
有效問卷︰843份

結果分析

 

通脹持續出現下,僱員工資明增實減,生活質素受到影響
  於是次的調查中,約有六成(59.1%)之受訪者表示,他們的2012年錄得加薪,約三成(28.2%)人士表示薪酬不變,但仍有約一成(12.7%)人士於2012年遭到僱主減薪。結果令人十分氣憤。過去3年,外圍經濟影響已持續放緩,香港每年的經濟均錄得正增長,但僱主卻只著重自身利益,完全漠視僱員的辛勞。更離譜的是,在被減薪的受訪者當中,更有三成的人士於2012年,遭僱主減薪超過10%,結果令人側目。 
  即使在是次調查中,約六成受訪者回覆,他們在2012年的薪酬有上升,而升幅為1-3%、4-6%、7-9%,以及10%或以上的比率分別為30.5%、45.2%、8.4%及15.9%。但2012年的通脹仍然持續,如果以2012年10月至12月的平均綜合消費指數3.76%作參考(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12年10月、11月及12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分別為3.8%、3.8%及3.7% ),扣除通脹因素後,於回覆加薪的受訪者中,只有約七成能真正獲得加薪。其餘的則變相遭到減薪。現時租金、交通費、膳食等開支持續上升,僱員的生活成本及生活質素已受到直接的影響。九成的受訪者更表示,他們於2012年的薪酬加幅,追不上通脹的步伐,使到日常生活受到直接的影響。文專總會擔心,若2013年打工仔的加薪幅度仍然跑輸通脹,日常生活會進一步受到影響,對整體香港社會的長遠發展不利。 
  因此,就2013年的加薪展望,在綜合了近年通脹因素及個人願望下,期望於2013年加薪少於5%的人士只佔7.5%。而希望加薪6-7%、8-9%,及10於或以上的人士,分別佔30.4%、27.5%,及34.6%。本會希望各大小僱主能夠聽到僱員的心聲,於2013年能作出合理的薪酬加薪,使僱員能夠真正受惠。

 

政府儘快制定立法時間表,儘早保障僱員得到合理待遇 
  於是次調查中,約七成(67.4%)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超時工作是沒有任何形式的補償。而每週工作超過50小時的人士,佔是次調查的26%。結果反映香港打工仔的長工時情況十分普遍,部份僱主更認為超時工作是應份的。若僱員準時下班,便會被僱主標籤為「不勤力、不盡責」的一群,因而影響年終評核的結果,對他們的晉升、酌情獎金、甚至職位去留有莫大影響。但香港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勞方在僱傭關係中永遠是弱勢的一群,唯有通過立法,才可確切地保障僱員每週的工作時間,以及超時工作後可得到應有、合理的補償。 
  但遺憾的是,勞工處於去年11月份公布了「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當中只是分析了大量數據,並沒有就標準工時立法訂出任何建議/時間表。而行政長官在12月份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只是指示勞工及福利局於今年度第一季內成立「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聲稱「跟進報告內容」,並「希望社會各界在專責委員會的平台上,共同就標準工時進行知情和深入的討論,建立共識,找出未來方向」。有74.2%的受訪者表示,政府應儘快就標準工時制定立法時間表,從速開展立法工作,保障打工仔的合理權益。 
  就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之意向,有44.7%的受訪者認為,法定標準工時應為每週40小時;認為法定標準工時為每週44小時的受訪者,只佔24.3%。而在超時工作的補償計算方面,有41.7%的受訪者覺得,應以平均時薪1.5倍作計算為最恰當。

 

總結 
  於是次薪酬問卷調查中,發現仍有部份僱員在經濟好景的情況下,遭到僱主減薪,部份幅度更令人嘩然。文專總會對此結果表示震怒。近年,外圍經濟境已改善,香港的經濟自2010年開始,已連續數年錄得正增長。但僱主卻只會繼續剝削員工,只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化。加上通脹近年持續,打工仔的日常生活更顯百上加斤。因此文專總會建議,2013年主應向僱員加薪7-8%,並按情況分發獎金,以肯定僱員過去一年的辛勞,同時抗衡通脹所帶來的影響。 
  另外,就社會近日討論的標準工時立法問題,從問卷結果得知,本港僱員面對長工時的工作已「習以為常」。這種扭曲的工作文化正蠶食勞資雙方,僱主將之「合情合理化」;僱員則無奈、被迫接受,以犧牲家庭、健康、進修、社交等時間來換取工作。文專總會認為,立法制定「標準工時」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新一屆特區政府應重視全港二百多萬打工仔的福祉,儘快訂立「立法時間表」。好讓打工仔能真真正正受惠。

 

文專總會希望政府及全港大小僱主,考慮以下之建議︰ 
1. 於2013年,向所有僱員加薪7%,並按公司情況分發獎金 
2. 政府於稍後公布的「財政預算案」,繼續提供「利民紓困」措施,並適當地提高免稅額,照顧中產家庭的需要。 
3. 政府應儘快制定標準工時立法時間表,每週工作時時數為40小時,超時工作補薪應為平均時薪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