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 01

2023年20萬元平安保險


特別福利:免費送贈會員20萬元意外保險計劃 (2023年)

 
 優惠內容 

受保人—凡香港工會聯合會屬會及贊助會16歲或以上至100歲以下之交費有效期內的會員;
受保地域—24小時全球各地保障;
保障範圍—(1)意外死亡或永久傷殘(2)意外住院現金津貼
下載表格:人身意外險索償表

詳情亦可向所屬工會或工聯會查詢: 3652 5700  網址:www.ftu.org.hk 或 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3716 1616

 

 


 

『意外保險』- 會員或其『合法受益人』 (註1) 索償指引


一、 核實會員資格 
發生“意外”前,是否工聯會屬下工會“交費有效期”的會員,並持有能顯示交費有效期的會員証或收據。


二、 了解索償內容 
所發生的“意外”是否屬於保障範圍。( 不保事項 ,請到此頁面最後)


三、 填妥『人身意外險索償表』 (註2)
帶齊索償所需文件,於事發的一個月內交給工聯會下列機構:1、各工會; 2、工人俱樂部; 3、業餘進修中心; 4、地區服務處。  

 
四、 索償所需文件 
A-意外住院現金津貼索償  
1、已填妥資料的《人身意外險索償表格》(正本) 2、能顯示“交費有效期”的會員証或收據 (副本) 3、被保人的香港身份証(副本) 4、住院收據(正本/副本) 5、出院紙(有關單據內必須列明住院日期)(正本/副本) 6、警方口供紙【如曾報案】(副本)    

B-意外人身傷亡索償  
1、已填妥資料的《人身意外險索償表格》(正本) 〔主診醫生必須填寫《人身意外險索償表格》背頁之“主診醫生証明書”;如意外發生於內地,則需提供內地醫院用以記錄病人病歷情況的『醫療簿』正本。〕   2、主診醫生發出的醫療報告〔所需費用由索償人自付〕(正本) 3、能顯示“交費有效期”的會員証或收據 (副本) 4、被保人的香港身份証 (副本) 5、死亡証副本、合法受益人資料及証明文件【如屬意外死亡】 6、警方口供紙【如曾報案】(副本)    


五、 所屬工會發出『會員証明信』
工聯會收到索償文件後,即通知所屬工會發出『會員証明信』,經核實並確認會員身份後,即會連同索償人提交的全部文件送交保險公司辦理。    


六、 保險公司辦理索償及賠款 
(註:如有需要,保險公司會直接聯絡索償人要求補充相關文件。) 保險公司在收齊索償文件並確認有關索償屬保單承保範圍內 (註3) ,即會作出如下處理:  

A-意外住院現金津貼-賠款發放  
一、自動轉賬方式  
a. 索償人選擇自動轉賬方式並已提供銀行賬戶資料 b. 只適用於住院現金津貼索償額在HK$6,300.00 或以下 c. 保險公司在十個工作天存入索償人的指定戶口  
二、支票賠償方式        
a. 索償人沒有選擇自動轉賬方式       

b. 十四個工作天內發放支票  

B-意外人身傷亡索償-賠款發放  
一、三個工作天內發出『解除責任書』       

二、收到 『解除責任書』後十四個工作天內發放賠款支票    


七、 查詢或下載表格 
工聯會熱線:3652 5700
網址:www.ftu.org.hk
電郵:welfare@ftu.org.hk

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熱線:3716 1616
網址:http://www.hk.cntaiping.com/ttc/index.html
電郵:info@cntaiping.com

下載表格:「人身意外險索償表」  

 

八、 註明 
註1: 『合法受益人』-如被保人意外身故,一般情況下,家屬要取得「授予遺囑認證書」或「授予遺產管理書」証明該人士為『合法受益人』後方可處理死者的遺產。有關手續可 向「遺產承辦處」查詢。  
遺產承辦處  
香港金鐘道38 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3 樓
電話:2840 1683
網址:www.judiciary.gov.hk
電郵:probate@judiciary.gov.hk 
 
註2: 『人身意外險索償表』可向工聯會屬下各機構索取,亦可於「工聯會」(下載人身意外險索償表)或「保險公司」網頁上下載。  
註3: 不保事項及賠償細則,根據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為準。  

 



 不保事項 
1. 戰爭、類似戰爭的行動、恐怖活動及有關一切風險、內戰、叛變、罷工、暴動,或由於核子武器,核子游離輻射,核子燃料或其燃燒後產生的廢料所致輻射能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燒包括自發的核子分裂在內。
2. 疾病、傳染病或非因意外事故而進行內外科治療手術而致體殘、身故。
3. 被保險人自願招惹不必要之危險(為企圖拯救別人之生命則除外),因被保險人的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自殺、自加傷害、毆鬥或因觸犯刑章的不法行為,或因醉酒、服用藥物或精神錯亂。
4. 遭遇謀害。
5. 打獵、攀山(指需要利用繩索或誘導為輔助工具者),滑雪、滑水、潛水、冬季運動、參加各種競賽或職業運動。
6. 從事軍警工作當執行職務時所引致的傷殘或身故。
7. 由於懷孕、分娩、難產或因子而引致的傷殘、身故。
8. 被保險人因本身存在的缺憾或病症而遭受之身故或體殘,而此病症或缺憾未有事先填報或得本公司同意承保的。
9. 被保險人從事空中飛行工作(以旅客身份乘搭由航空公司或註冊商業公司擁有和控制的註冊航班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