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02. 05

2013年薪酬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调查期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28日 
调查方式︰通过电邮发给文专总会之合格会员 
收回问卷︰1003份
有效问卷︰843份

结果分析

 

通胀持续出现下,僱员工资明增实减,生活质素受到影响
  于是次的调查中,约有六成(59.1%)之受访者表示,他们的2012年录得加薪,约三成(28.2%)人士表示薪酬不变,但仍有约一成(12.7%)人士于2012年遭到僱主减薪。结果令人十分气愤。过去3年,外围经济影响已持续放缓,香港每年的经济均录得正增长,但僱主却只着重自身利益,完全漠视僱员的辛劳。更离谱的是,在被减薪的受访者当中,更有三成的人士于2012年,遭僱主减薪超过10%,结果令人侧目。 
  即使在是次调查中,约六成受访者回覆,他们在2012年的薪酬有上升,而升幅为1-3%、4-6%、7-9%,以及10%或以上的比率分別为30.5%、45.2%、8.4%及15.9%。但2012年的通胀仍然持续,如果以2012年10月至12月的平均综合消费指数3.76%作参考(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显示,2012年10月、11月及12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分別为3.8%、3.8%及3.7% ),扣除通胀因素后,于回覆加薪的受访者中,只有约七成能真正获得加薪。其余的则变相遭到减薪。现时租金、交通费、膳食等开支持续上升,僱员的生活成本及生活质素已受到直接的影响。九成的受访者更表示,他们于2012年的薪酬加幅,追不上通胀的步伐,使到日常生活受到直接的影响。文专总会担心,若2013年打工仔的加薪幅度仍然跑输通胀,日常生活会进一步受到影响,对整体香港社会的长远发展不利。 
  因此,就2013年的加薪展望,在综合了近年通胀因素及个人愿望下,期望于2013年加薪少于5%的人士只佔7.5%。而希望加薪6-7%、8-9%,及10于或以上的人士,分別佔30.4%、27.5%,及34.6%。本会希望各大小僱主能够听到僱员的心声,于2013年能作出合理的薪酬加薪,使僱员能够真正受惠。

 

政府儘快制定立法时间表,儘早保障僱员得到合理待遇 
  于是次调查中,约七成(67.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的超时工作是沒有任何形式的补偿。而每週工作超过50小时的人士,佔是次调查的26%。结果反映香港打工仔的长工时情况十分普遍,部份僱主更认为超时工作是应份的。若僱员准时下班,便会被僱主标籤为「不勤力、不尽责」的一群,因而影响年终评核的结果,对他们的晋升、酌情奖金、甚至职位去留有莫大影响。但香港奉行「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劳方在僱佣关係中永远是弱势的一群,唯有通过立法,才可确切地保障僱员每週的工作时间,以及超时工作后可得到应有、合理的补偿。 
  但遗憾的是,劳工处于去年11月份公布了「标准工时政策研究报告」,当中只是分析了大量数据,并沒有就标准工时立法订出任何建议/时间表。而行政长官在12月份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只是指示劳工及福利局于今年度第一季内成立「标准工时专责委员会」,声称「跟进报告内容」,并「希望社会各界在专责委员会的平台上,共同就标准工时进行知情和深入的讨论,建立共识,找出未来方向」。有74.2%的受访者表示,政府应儘快就标准工时制定立法时间表,从速开展立法工作,保障打工仔的合理权益。 
  就立法制定标准工时之意向,有44.7%的受访者认为,法定标准工时应为每週40小时;认为法定标准工时为每週44小时的受访者,只佔24.3%。而在超时工作的补偿计算方面,有41.7%的受访者觉得,应以平均时薪1.5倍作计算为最恰当。

 

总结 
  于是次薪酬问卷调查中,发现仍有部份僱员在经济好景的情况下,遭到僱主减薪,部份幅度更令人哗然。文专总会对此结果表示震怒。近年,外围经济境已改善,香港的经济自2010年开始,已连续数年录得正增长。但僱主却只会继续剥削员工,只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化。加上通胀近年持续,打工仔的日常生活更显百上加斤。因此文专总会建议,2013年主应向僱员加薪7-8%,并按情况分发奖金,以肯定僱员过去一年的辛劳,同时抗衡通胀所带来的影响。 
  另外,就社会近日讨论的标准工时立法问题,从问卷结果得知,本港僱员面对长工时的工作已「习以为常」。这种扭曲的工作文化正蚕食劳资双方,僱主将之「合情合理化」;僱员则无奈、被迫接受,以牺牲家庭、健康、进修、社交等时间来换取工作。文专总会认为,立法制定「标准工时」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新一届特区政府应重视全港二百多万打工仔的福祉,儘快订立「立法时间表」。好让打工仔能真真正正受惠。

 

文专总会希望政府及全港大小僱主,考虑以下之建议︰ 
1. 于2013年,向所有僱员加薪7%,并按公司情况分发奖金 
2. 政府于稍后公布的「财政预算案」,继续提供「利民纾困」措施,并适当地提高免税额,照顾中产家庭的需要。 
3. 政府应儘快制定标准工时立法时间表,每週工作时时数为40小时,超时工作补薪应为平均时薪的1.5倍